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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‧ |
進門請脫鞋,並將其擺放整齊。 |
| ‧ |
房內嚴禁吸菸、飲酒、烹煮食物。 |
| ‧ |
請勿隨意移動房內擺設物品,以免刮傷木質地板及損壞。 |
| ‧ |
每一樓客廳均備有冷熱開飲機、咖啡、茶包等,使用後請將杯子清潔放回原位(走廊有洗手台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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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內嚴禁使用本宿提供以外之電器及瓦斯物品,以確保安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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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防止蝯蝯蚊蟲進入屋內,請確實關好紗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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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餐時間為早上7:30時起至9:00時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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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進房時間為下午15:00時,退房時間為早上11:00時。 |
| ‧ |
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;退房時間隔日上午11:00以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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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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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。 |
| ‧ |
為維護住宿環境,室內請勿吸煙、請勿攜帶寵物。 |
| ‧ |
為維護住宿安寧,請每位遊客保持輕聲細語,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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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 |
| ‧ |
上一樓樓梯間備有原住民傳統服飾,供房客免費拍照留念,使用後請放回原位 |
| ‧ |
住屋無門禁,若於晚間10時後進房,請注意自身音量,勿大聲喧嘩影響鄰居及其他房客的安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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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持房客住宿品質,敬請愛護珍惜房內公用物品,並依照上述須知,謝謝大家的合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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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住宿:請於住宿前一週告知,將可辦理退費或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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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住宿: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宜蘭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延期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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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,並將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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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消保會規定 ) |
| a. |
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 |
| b. |
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 |
| c. |
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 |
| d. |
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 |
| e. |
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 |
| f. |
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 |
| g. |
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 |